桂林市司法局文件

市司办〔2017〕17 号


关于开展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大检查、大摸排、大调研活动的方案

各县(区)司法局:

为贯彻落实全区政法战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切实加强重要敏感时期的安全维稳工作,确保不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治安和刑事案件,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,市局决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一次司法行政工作大检查、大摸排、大调研活动。活动具体方案如下:

一、检查时间

2017年8月29日—9月4日(具体检查时间由各组组长确定)

二、检查内容

(一)社区矫正工作

1.开展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情况。

1)开展全面排查情况。是否开展入户走访、社区走访、当面谈话,做到底数清、情况明;对排查出影响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的问题,是否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;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,是否登记造册。

2)落实监管制度情况。是否严格执行定期报告制度,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活动情况;是否严格社区服刑人员进入特定场所、外出、居住地变更等事项审批,认真审查,严格控制;是否加强教育谈话,做好思想工作。

3)加强信息化监管情况。是否充分运用手机定位、电子腕带等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督管理,实时监控社区服刑人员活动情况加强分析预判;是否对重点人员增加实时定位的频率和次数,确保监督管理措施落实到位。

4)重要节点落实安全事故日报告制度情况。

2.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队伍“岗位练兵争当能手”活动进展情况。

1)社区矫正档案质量自查情况。

2)社区矫正知识竞赛准备情况。

3)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开展情况。

3.开展“社区矫正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年”活动情况。

1)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和装备保障情况。

2)社区矫正信息平台的管理和使用情况。是否开通县乡两级的社区矫正信息平台;手机配备率、定位成功率、声纹录入率是否达到60%的最低标准;是否按要求进行每日手机定位监控记录;是否及时更新越界、请销假、解除矫正等平台信息。

3)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情况。是否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;是否规范开展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;是否严格执行外出请假和变更居住地审批制度;是否及时对违法违纪的社区服刑人员应用惩处措施;是否认真开展适用社区矫正前的调查评估工作。

4)社区矫正专项经费保障和管理情况。

(二)基层工作

1.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。

2.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情况。

3.“一村一法律顾问”工作落实情况。

(三)法制宣传工作

1.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意见出台情况

2.新媒体新技术运用推送情况

3.法治阵地建设情况

(四)律师管理工作

加强对律师的管理工作情况。

(五)公证管理工作

公证体制改革的开展情况。

(六)法律援助工作

1.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。

2.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进展情况。

3.“12348”热线接听情况。

(七)综合性工作

1.开展“精准发力、爱心帮扶、法律服务,打赢脱贫攻坚战”活动情况。

2.开展“五查五整顿”活动情况。

3.2017年绩效考评工作进展情况。

4.各县区视频会场运行情况。

三、检查方式

(一)听取汇报。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,听取县(区)司法行政工作有关情况汇报(附书面汇报材料,汇报材料按检查内容分类罗列)。

(二)查阅资料。通过查阅县(区)司法局、基层司法所文件、会议纪要、档案资料等,核实具体工作落实情况。

(三)实地督查。督查组各县(区)司法局和司法所实地核查各项司法行政工作情况。

四、检查组成员及行程安排

第一组:赴阳朔县、秀峰区、兴安县、临桂区

 长:蒋海波  局党组书记、局长

第二组:赴荔浦县、平乐县、恭城县、叠彩区

 长:秦    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

第三组:赴灌阳县、灵川县、雁山区

 长:陈桂生  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

第四组:赴永福县、龙胜县、资源县

 长:谭建平  局党组成员

第五组:赴全州县、象山区、七星区

 长:吕开运  局党组成员、政治部主任

各组成员由组长在各自分管科室的工作人员中自行选择。

五、有关要求

1.请各县(区)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,如实反映本地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,积极配合检查组完成各项检查任务。

2.各检查组落实专人负责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,检查情况书面报告经组长审核后,于9月7日前将报至社区矫正工作科。

3.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有关实施意见,简化接待工作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桂林市司法局办公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7年8月28日

 桂林市司法局办公室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7年8月28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