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桂林市司法行政系统敢于探索,大胆创新,依托“互联网”,在荔浦县设立人民调解司法确认 “互联网+”试点,成效显著。截止至1020日,荔浦县受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14件,成功办理12,成功率达86%涉及赔偿金额130多万元,群众满意度95%主要做法有:

一、“领导抓,抓领导”,抓出长效机制。桂林市司法局通过学习借鉴外地经验,加强指导,立足荔浦县实际,通过“市司法局领导抓基层科,基层科抓基层一把手”的“领导抓,抓领导”这样的模式,抓出了长效机制。一是经过反复讨论研究,形成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专题报告,得到了荔浦县委、县政府当地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,及时落实了县财政20万元启动经费;二是为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实现“互联网”建章立制。荔浦县委政法委、法院、司法局联合制定《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实施方案》,联合下发《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若干规定》,形成合力;三是为整合资源,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,建立了司法确认“QQ”网络平台,完善了法庭与司法所互联机制,建立部门协作管理机制,明确职责分工;建立联席协调机制,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沟通。

二、广泛利用媒介,做足“宣传”这篇文章。为让有需求的群众了解、使用这个司法确认“互联网+”平台,荔浦县司法局做足“宣传”这篇文章。一是通过电视台每周定时专题宣传;二是印发宣传资料6000份由各司法所圩日在乡镇发放给群众;三是利用村级调解员培训会进行讲解,号召人民调解员在群众中进行广泛宣传;四是通过“法治荔浦”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案例,让有需求的广大百姓了解平台,主动使用平台。

三、人民调解协议实时司法确认五步走全程依托“互联网”。第一步,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,经当事人申请,人民调解组织通过司法确认“QQ”群与法院视频对话,然后利用扫描仪将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、《申请书》、《承诺书》、《调解协议》(当事人已签字捺印)、《司法确认转交函》扫描后传到法院;第二步,法院对上述材料即时审查,符合规定的予以立案,并当场制作《立案审查信息表》、《受理案件通知书》、《阳光司法网告知书》、《送达回证》、《确认笔录》和《民事裁定书》(电子签章);第三步,法院通过扫描仪将将上述材料扫描后传回人民调解组织;第四步,人民调解组织将上述材料用彩色打印机打印后,交当事人在《确认笔录》、《受理案件通知书》、《阳光司法网告知书》、《民事裁定书》和《送达回证》上签字;第五步,人民调解组织将上述材料交人民法院实现电子、纸质存档。依托“互联网”,整个确认过程时间一般不超30分钟,为当事人节约了时间。通过这种实时确认方式,将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及时赋予法律效力,使当事人的纠纷得到根本性解决。